高等教育 |
95年6月22日第1次編輯委員會議通過 |
| 一、 |
本刊以論述高等教育理論、實際問題及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為主,歡迎踴躍賜稿。 |
| 二、 |
本刊一年出版二期,於每年六、十二月出刊,歡迎高等教育相關領域之來稿。 |
| 三、 |
本刊全年收稿,稿件採隨到隨審,來稿預定於收件後三個月內回覆審查結果。 |
| 四、 |
本刊編輯委員會得就高等教育領域中較具爭議性或較新之研究或政策改革,邀約具有學術聲望之學者專家撰寫特約稿件,每期至多一篇,稿件處理原則比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 |
| 五、 |
撰稿原則 |
| |
1. |
來稿請用電腦橫打,中文文長以一萬五千字為原則,至多請勿超過兩萬字;英文稿件以八千字為原則,至多請勿超過一萬字(均包含中英文摘要、註釋、參考文獻、附錄、圖表等)。 |
| |
2. |
來稿正文與中英文摘要請自行印出一式三份,並請將文稿電子檔連同「投稿者基本資料表」,寄交編輯委員會。於通知接受刊登,並修改完畢後,請再交修正後稿件之電子檔磁片(請用word文字檔儲存)或e-mail寄交編輯委員會。 |
| |
3. |
投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請勿超過350字,英文摘要請勿超過200字,並請列出中、英文關鍵字各3-5個。 |
| |
4. |
來稿之編排順序為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註解請採當頁註方式)、附錄、參考書目。如有致謝詞,請於通知稿件接受刊登後再加上,並置於正文後,長度請勿超過六十字。 |
| |
5. |
正文及中英文摘要中請勿出現任何個人資料。 |
| |
6. |
來稿附註及參考書目,請用APA格式;若不符合此項規定者,本刊得退稿或請作者修改後再行送審。 |
| |
7. |
來稿若為碩、博士論文改寫,一經刊登,需註明「本文為碩、博士論文改寫,指導教授為□□□教授」。 |
| |
8. |
經退稿後再投的文章,請註明「修改後重新投稿」字樣,並附上「審查意見修改對照表」(煩請上網下載「投稿者基本資料表」並填寫第2、3頁),說明針對審查意見所做的修正。 |
| 六、 |
來稿紙本請以掛號交寄,電子檔請以磁碟片或e-mail傳送。本刊因編輯需要,得由編輯委員會決定稿件刊登之期數。
e-mail信箱為:yingchan@mail.tku.edu.tw |
| 七、 |
來稿如有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 |
| 八、 |
本刊採匿名審查制度,由本刊編輯委員會聘請有關學者專家二人審查之。凡經審查委員要求修改之文稿,應於作者修改後再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刊登。 |
| 九、 |
本刊因編輯需要,對接受刊登的稿件,保有文字刪修權。 |
| 十、 |
來稿一經刊登,著作財產權歸本刊所有,轉載刊登需經本刊同意,本刊將敬贈作者當期期刊三冊(若來稿由兩人以上共同撰寫,則每篇文章最多贈送六冊),不另支稿費。 |
| 十一、 |
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